8月17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志林向新民警们讲授了题为《刑罚修正案(八)与刑罚执行》的精彩讲座。
陈志林副院长围绕我国在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罚修正案(八)》,向新民警归纳出我国刑罚修正后的扩张与收缩范围,一是减少了13个罪名的死刑;二是调整刑罚结构,特别是对被判死缓与无期罪犯刑期的调整;三是完善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非监禁刑的使用,完善了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扩大缓刑适用范围,明确适用条件;完善管制刑及缓刑、假释的执行方式,为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依据。
陈院长在讲座中还就中国与美国的刑法特点、司法环境等内容做了比较,通过讲解分析,新民警在了解美国司法特点的同时又加深了对中国司法的认识和理解。
陈院长生动形象的讲述,扎实的理论功底,讲座穿插的丰富详实的案例,让新民警们对我国刑罚修正案(八)有了深刻的理解 ,既增长了学识,开拓了眼界,又对将来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