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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警第二阶段培训进入系统的理论学习部分
2011年07月28日 00:00  点击:[]

2010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新招录干警第二阶段培训理论学习部分于7月28日上午正式展开。此次培训设置甲、乙两个教学大班,上课地点分别在北校区学术报告厅及111教室。
上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何华在北校区学术报告厅为甲大班授课,主题为“科学发展的理论指导 民族复兴的精神火炬——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课上,何书记向学员们讲述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提法、新论断和新观点,如:“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明确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制度的确定;以及把人才问题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等问题。何书记在理论讲述的同时,还融入了自己的亲身经验与心得体会,使得整个课程更加具有现实意义与实践指导性。
同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司法系副主任安宁在111教室为乙大班学员做了主题为“心理矫治基础知识”的专题讲座。安宁副主任在讲座中主要向学员们讲授了针对罪犯这个特殊群体,新干警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运用系统的心理治疗手段让罪犯再社会化,重新融入社会,开展新的生活。
课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接受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对他们启发很大,不仅在思想上对党的政治思想,行动纲领有了更加深刻与形象的体会,同时也对自己今后的实践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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