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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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警容风纪管理制度
2010年06月17日 00:00  点击:[]

 

一、学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着制式警服,缀订、佩带警衔标志、领带、帽徽、肩章、警号。保持服装整洁,警容严整。
二、冬夏制式警服不准混穿。着制式警常服必须穿、系配发的制式衬衣、领带。
三、除警体课训练要求外,在办公区、宿舍或课堂内可以不戴警帽。
四、着装时应当警容严整,仪表端庄。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
五、男学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蓄胡须或剃光头;女学员不准留披肩发(发辫不得过肩),着装时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留长指甲、化浓妆、戴首饰。
六、警体课训练按规定要求着装。
七、参加隆重集会时,应着制式警常服,衣帽穿戴一致,鞋袜整洁。
八、学员着警服在街上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时,举止要端庄、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等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不文明举止。
九、学员身着警服,严禁在公共场所饮酒。任何情况下严禁酗酒。
十、因私上街、外出或节假日休息着便装。
十一、学员必须自觉接爱警容风纪督察人员的检查。

 



上一条:培训学员守则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政编码:618000

处长办公室电话:0838-2506529

学员管理科电话:0838-25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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