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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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全制度
2010年06月17日 00:00  点击:[]

 

一、学院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员稳定、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员应积极配合,强化安全意识,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二、培训处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培训处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抓好学员住宿环境的安全和因需要组织学员外出参观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员的安全管理教育,着重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四、学员乘车往返途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注意路途安全,确保平安。
五、注意饮食卫生,在学院食堂或外出就餐要防止食物中毒。
六、严禁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在各种场合酗酒、打架斗殴。
七、严禁学员私自到游泳馆或下河游泳洗澡。
八、学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灯熄,关闭所有电器电源,防止火灾。
九、学员要注意寝室安全防盗,妥善保管财物。
十、防止训练中的意外,重点预防警体训练、射击训练中的意外事故,组织和准备好训练工作。
十一、学员应自觉遵守《学员培训管理规定》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校园环境。
十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上一条:培训学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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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618000

处长办公室电话:0838-2506529

学员管理科电话:0838-25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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