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
学员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员管理 > 正文
【律师培训】操行考核评分细则
2021年03月31日 09:59  点击:[]

 总分100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方式

考核评分说明

评分责任人及要求

学习

纪律

出勤

40

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和其它活动,出全勤者得40分。

培训期间不得旷课、迟到、早退;旷课1节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考勤;事假半天扣5分,事假晚上扣2.5分,病假半天扣2分(急重病除外)。

班委配合班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和考核工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在学员结业前2个工作日完成统计核算。

课堂纪律

30

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得30分。

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视情节扣5-10/次。

生活

纪律

安全

10

严格遵守培训点的安全要求,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因自身原因引发安全事故,视情节处理并照价赔偿。

其他

20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

1、不接受任何宴请和互请,相互宴请扣10/次。

2、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视情节扣5-10分。

备注:

1、上课、现场教学、班会等相关培训教学活动均属考勤范围。考勤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公假等。

2、上课铃声停止,现场教学、班会、集会宣布开始时,未到达教室或活动地点为迟到;未准予下课或未宣布现场教学、班会等活动结束擅自离开者为早退。

3、上、下午上课时间均为4个课时,晚上为2个课时。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政编码:618000

处长办公室电话:0838-2506529

学员管理科电话:0838-2514207

  •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5-2020  蜀ICP备15013166号-2